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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象祠”——栎林庙
2022/5/31 9:46:16 你是第1145个浏览者 关闭

江南“象祠”——栎林庙

 

  虞舜作为中华文明的缔造者和开创者、中华人文始祖之一,自古以来,有关他的祠祀庙宇在华夏大地数不胜数,而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有庳国君——象的专祀场所,几乎寥寥无几,目前全国仅只有两座,除贵州省黔西市素朴镇的象祠外,还有就是地处浙东上虞崧厦、毗邻曹娥江畔的栎林庙了,堪称“江南象祠”。

 

  象祠历来十分稀少,但对于整个江南地区来说,除栎林庙,恐怕很难找出第二座。

 

 

  栎林庙,坐落于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吕家埠村东家自然村北面,始建于明代弘治年间,距今已有五百三十多年的历史,原建筑因诸多原因早已毁坏殆尽(拥有五间三进规模,包含东西游廊、戏台等),目前所存是2007年由村民集资重建,由山门、天井、正殿、后殿、附房等部分组成,虽面积不大、规模较小,但构造严谨、布局对称,正殿佛龛中供奉着姚象与夫人,因姚象有着“柞树大王”之称,故当地百姓尊称“柞树菩萨”,也叫“大王菩萨”,除供奉“象夫妇”,另外山门、正殿、后殿内也供奉着不少神祗,年年香火祭祀。

 

  关于栎林庙,据清光绪《上虞县志》的记载是:“在九都赵村南,祀舜帝象”,可以说,栎林庙与吕家埠村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虞北吕家埠村,历来以种栎、植桑、养蚕见长,作为本村的一大地域特色,几乎每家植栎,户户养蚕,为此吕家埠也拥有“虞北蚕桑专业村”之称,其栽栎养蚕的历史可追溯至明代(以后一直持续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先民在从事栽桑养蚕的同时,还闻知远古时期的象生前在上虞种栎养蚕,大力发展农业生产,造福百姓,为古代蚕桑业作出了不小功绩,为纪念这位“祖师爷”, 同时也为推广植桑养蚕,发展蚕桑事业,大家掏钱出力在村内一片栎树林内(即如今庙宇所在地),盖房建庙,取名“栎林庙”,并塑神像加以供奉。

 

  由于外婆家距离栎林庙仅两里许,每年的大年初二(正月初二)去外婆家做客,饭后之余,便去参观此庙,同时朝拜这位当方土地的“掌管者”(社稷神)——象。

 

  庙宇门前有一块道地,面积宽阔,原先每逢佛诞日,就会请来戏班子在道地搭台演戏,有越剧、绍剧、鹦歌戏等地方曲种,表演节目均为传统剧目。

 

  山门上端悬有一块匾额,上有“栎林庙”三字(从左往右看),左右两侧的廊柱间,也挂着一副对联:“颂舜德唯此一庙祀舜弟、品虞域文化寻古落虞西”,虽短短二十字,但读来却耐人寻味。

 

  另外,在山门左侧还有树立一块高2米、宽1.5米的石碑,这也是整座庙宇的可看点,其碑身镶嵌于墙壁之内,碑名叫《栎林庙祠记》,出自祖籍上虞的明代著名思想家、哲学家、“阳明心学”创立者——王阳明之手,碑文共253字,全文如下:“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祀者为舜,非为象也。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不然,古之桀骜者岂少哉?而象之祠独延于世,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泽之远且久也。象之不仁,盖其始焉耳,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书》不云乎:‘克谐以孝,不格奸。’瞽瞍亦允若,则已化而为慈父。象犹不弟,不可以为谐。进治于善,则不至于恶;不抵于奸,则必入于善。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象不得以有为也。’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不然,周公之圣,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据说,此碑由本村乡贤吕伯侯先生敬助,可谓功德无量。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外婆家有过植桑养蚕的经历,时间长达十年,听外婆说,在养蚕的同时,养蚕户每年便会定期前往栎林庙祭祀“柞树大王——象”,祈求风调雨顺,希望蚕茧有个好收成,其实不仅外公、外婆,村内但凡从事过植桑养蚕的那一代人,似乎都对栎林庙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愫,是大家心目中的“圣庙”。

 

  作为上虞境内虞舜遗迹点之一的栎林庙,近年来,又成为浙江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无论是先前提倡的蚕桑文化,还是如今探寻的虞舜文化,至始至终,可以说,百姓们对象的敬仰程度却未曾有过改变。

 

  如今,在文化共富的背景之下,我们在弘扬虞舜文化、传承虞舜精神的同时,更要宣传与保护这座江南地区独一无二的“象祠”。

 

上虞区虞舜文化研究会   戴哲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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