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2020年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浙江省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我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本次大展将以竹木工艺类为内容,组织举办评选、展览、颁奖、沙龙、发布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享·美好生活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
三、活动定位
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目标,以“创物-创业-创新”为核心价值,通过优秀传统文化“再现—再造—再生”的精彩呈现,促进传统工艺转化与活化。通过评选,扶持传统工艺人才,促进技艺交流与提升,为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队伍,提高传统工艺产品设计、制作水平和整体品质,发展传统工艺、文化创意等作出贡献。
四、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资助单位:中华艺文基金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员会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五、活动流程
3月份,正式启动活动,发布公告及函件;
5月中旬,完成初审。对参评者提交的参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选拔出入围参评选手。
6月初,组织开展初评。通过作品照片、视频等进行评审,确定参加终评与技艺展示,明确参加终评作品。
9月中旬,组织开展终评(作品评选、技艺展示等),在第十二届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杭州工艺周)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现场举行,以作品展评为主,结合技艺展示,产生金奖、银奖、铜奖与优秀奖。
六、展评安排
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倡导继承传统,贴近生活,与时俱进,推行“让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让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让传承融入当下,让传统美化生活”的理念,聚焦传统工艺项目在保护与传承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调动和发挥大众力量,参与转化创新,共同致力于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发展。
(一)奖项设置
薪传奖传统工艺评设奖项35个,其中金奖2名(各10万元),银奖3名(各5万元),铜奖5名(各1万元),优秀奖25名(各0.3万元)。
(二)参评要求
1.参评对象
全国60周岁以下(1960年5月15日以后出生)竹木工艺类项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从业者。
2.作品要求
每位参评作者选报3件(套)2018年以来新创作的以竹木工艺类作品,要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反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等方面内容,作品形式、尺寸不限。
(三)时间安排
1.初审
5月中旬,组委会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汇总,报名材料(报名表、作品照片、承诺书等三项不得有遗漏)不齐全者不进入初评。
2.初评
6月初,组建初评评审专家委员会,对作品照片、视频资料等进行初评,4月中旬,公布初评结果。
进入终评的选手,组委会将通知报名单位或个人,做好终评相关准备;未进入终评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
3.终评
9中旬博览会期间,参选人员提交实物作品,布展参加终评;并根据通知要求,自带半成品进行现场技艺展示,作为权重分列入评选体系。
(四)评选机制
1.评审流程
奖项评审包含初审、初评、终评等三轮评审环节。初审、初评采用图文、视频评审方式;终评采用现场评审方式,对选手参评作品与现场技艺展示进行评比打分。
2.评价标准
评价体系强调技能传承与创新评价,强调设计创意、创新转化等评价因素。
3.评委构成
体现传统工艺振兴的跨界整合性,加强评审的全面性,邀请传统工艺、设计等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评审。
(五)参评价值
1.奖杯证书
所有奖项获得者都将获得奖杯及证书各一份。
2.浙江省非遗馆收藏
鼓励获奖作品捐赠给浙江省非遗馆永久收藏。 3.行业交流
所有奖项获得者将受邀参加主题大展、颁奖典礼、沙龙研讨等系列活动,将有来自国内外学术界、媒体界、产业界等各行业代表出席,为参评参展者提供交流合作的机会。
4.展览推荐
将为所有参评选手建立数据库,作为国内外相关展览的推荐对象。
5.产业转化
大展拟与保护机构、创投机构、孵化平台、商贸机构联合搭建“传统工艺创新平台”。所有优秀参评者将获邀参与系列对接活动。
6.媒体推广
大展将与众多主流媒体建立覆盖不同行业和渠道的媒体推广网络。终评、颁奖、沙龙等活动将进行全程录播和网络直播,进一步增强参评选手的社会影响力。
七、活动费用
本次评选免收参评费;组委会为入围参展作者免费提供展位,负责展位特装费,并保障活动期间在杭州的食宿和市内交通。
八、报名材料
请各地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积极做好报名推荐组织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向组委会提交以下材料:
1.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报名表;
2.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参评作者承诺书(签字扫描);
3.初评阶段,参评作者报送最能代表个人技艺水平的作品照片(近期创作的3件(套)作品照片),JPG格式,7寸,像素要求5M以上,包括主视图、俯视图、左视图3个基本视图,画面清晰;
组委会同时接受个人报名,请于5月15日前提交上述1、2、3项材料。
联系人:蒋倩倩;
电话:0571-85287198,18506826242;
邮箱:zjfybhzx@163.com;
地址: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杭州市西湖区石函路1号)。
附件:1.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参评须知;
2.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参评作者承诺书;
3.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参评报名表;
4.各设区市“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参评汇总表。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月22日
附件1
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参评须知
一、知识产权
1.参评作者须是参评作品的原创者,对参评作品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组委会有权保留甚至撤销该作品的评奖资格。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组委会有权撤销获奖资格,召回奖状、奖杯等荣誉,追回奖金。如因参评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造成主办方、承办方等单位经济、名誉方面损失,主办方、承办方等有权要求参评方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2.所有参评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评作者所有。
二、宣传与保密
大展有权使用参评作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与大展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若有特殊保密要求,参评方需在报名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可公开作品。
三、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须如实填写,一经提交不可修改,如出现虚假信息,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评资格及荣誉,并追回奖金。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评选规则及作品实际情况,调整作品的参评类别。
四、报送资格
作品所属方及设计方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的均具有报名资格,为避免重复报名,须报名前与相关参与方确认,由此引发的荣誉及奖金归属问题,由参评作者自行解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双方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协调一致,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评资格及荣誉,并追回奖金。
五、终评与颁奖典礼
所有入围终评的参评作者须本人参加终评,否则将视为放弃奖项及奖金角逐资格。所有获奖者将受邀出席颁奖典礼,届时将现场统一发放证书、奖杯。
六、奖金发放
奖金将在当年度颁奖典礼后,依照相关财税规定及流程进行发放。若奖金接收方与报送方为不同单位或个人,则需额外提供由报送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授权书。
参评作者的作品一经提交,则默认同意以上条例,大奖组委会保有最终解释权及裁判权。
附件2
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
参评作者承诺书
本人对参加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参评的各项要求已经充分了解,并对个人参评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向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组委会提交的自带参评作品确由本人制作完成,本人且对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2.如本人提交的自带参评作品非本人制作,一旦经组委会查实,组委会有权取消本人的参评资格,并由本人来承担因违反参评规定所带来的全部责任。
3.本承诺书自参评作者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参评报名表
(竹木工艺类)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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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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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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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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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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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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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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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人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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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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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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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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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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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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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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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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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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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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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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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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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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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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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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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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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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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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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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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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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各设区市非遗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
参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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