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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虞区首届“欢度元宵佳节 寻找最美灯笼”设计制作大赛的通知
2018/1/18 10:45:11 你是第5867个浏览者 关闭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文件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虞文广〔2018〕3号

 

 

关于开展上虞区首届“欢度元宵佳节 寻找最美灯笼”设计制作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校、其他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挖掘、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营造欢度元宵佳节的美好氛围,呼吁更多人共同追溯乡土文化,寻根精神家园,经研究,决定开展上虞区首届“欢度元宵佳节 寻找最美灯笼”设计制作大赛。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欢度元宵佳节 寻找最美灯笼

二、组织机构

主办: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承办:绍兴市上虞区文化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三、赛事流程

(一)作品征集阶段:自发文日起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初七)

(二)初赛评审阶段:2月25日

(三)优秀作品展览及决赛:3月2日(元宵节)上虞孝女广场(曹娥庙后)

四、比赛要求及方式

(一)参赛对象

热爱传统文化,并致力于挖掘、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同时对灯笼制作技艺感兴趣的人士,不限年龄、地域,均可参加。

(二)作品要求

灯笼设计要围绕新春佳节主题,并能够反映上虞民间传统文化为佳,内容要求体现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灯笼外形原材料不限,尺寸长宽高均不超过0.5米,颜色建议红色,限电子光源。

(三)评分方式

初赛由五位专业评委根据灯笼设计主题、制作技巧等要素按10分制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18只灯笼作品进入决赛。

决赛由参加元宵灯会的现场观众进行投票,每人限投一票。根据投票数的高低确定最终的名次及奖项。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300元;

优秀奖9名,送大赛特制纪念品;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大赛获奖证书。

六、作品征集

(一)征集地点:区文化艺术中心404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

(二)征集要求:请作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成年人需由家长陪同,家长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征集处交灯笼作品,并现场填写作品参赛表。

(三)本次比赛均采用现场作品征集的方式,不接受邮寄作品。

(四)限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大赛全部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但凡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公益性使用权。

(二)相关事宜咨询联系人:刘老师 章老师,联系电话:0575-82029776。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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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绍兴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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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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