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举办上虞市越剧戏迷大奖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
为振兴和推进我市的群众戏曲事业,丰富和活跃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广大戏曲爱好者提供展示才华和学习交流的平台。根据虞舜文化节活动安排,决定举办上虞市越剧戏迷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单位:上虞市文化馆、上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二、参赛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55周岁,品行端正的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其中非虞籍群众须在虞工作1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热爱唱戏,具备一定的戏曲基础。
3.近三年来在上虞市级及以上相应比赛中获得过一等奖(金奖)、专业剧团成员除外。
三、时间安排及参赛要求
1.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二个阶段。其中,初赛拟定于11月9日(周六)举行,决赛拟定于11月30日(周六)举行.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大赛演唱形式仅限独唱、对唱两种,每位参赛选手只能选择一种演唱形式参赛。
3.参赛曲目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具体曲目需提前报组委会审核同意。
4.具体参赛细则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法及要求
1.本次比赛设组织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形式。通过组织报名的,乡镇(街道)人员统一到所在乡镇(街道)的文化站报名;通过个人报名的,统一到市文化馆(城北文化艺术中心三楼文化馆321室)报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7日止。
2.选手报名时须填写好《上虞市越剧戏迷大奖赛报名表》(详见附2),并随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在虞工作的非虞籍选手还须提供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五、奖项和激励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获奖选手还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奖金。活动结束后,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对本届比赛胜出的优秀艺术人才登记造册,建立人才档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文艺团体推荐。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上虞市越剧戏迷大奖赛是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3年虞舜文化节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建设“文化强市”的具体举措。各乡镇(街道)文化站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动员、推荐选手踊跃参赛。
2.加大宣传,精心组织。主办单位将通过上虞电视台、上虞日报、市广播电台及相关网络发布活动信息。各乡镇(街道)文化站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参赛氛围,切实做好本次比赛的报名、组织工作,并于11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报送至市文化馆311室高烽处。各报送单位要及时通知参赛选手于11月8日15:30到上虞市文化馆三楼316室进行初赛抽签,并随带伴奏带(CD或U盘)。
未尽事宜,请与市文化馆高烽联系,电话:82122751。
附件:1.上虞市越剧戏迷大奖赛比赛细则
2.上虞市越剧戏迷大奖赛报名表
附件1:
上虞市越剧戏迷大奖赛比赛细则
1.本次大赛演唱形式仅限独唱、对唱两种,每位参赛选手只能选择一种演唱形式参赛。
2.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二个阶段。其中,初赛拟定于11月9日(周六)举行,决赛拟定于11月30日(周六)举行.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选手参赛曲目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复赛和决赛歌曲不得重复。具体曲目要求在赛前报组委会审核同意。
4.选手比赛组别及顺序由抽签决定。根据报名情况分为二组进行比赛:青年组(18周岁-38周岁)(1995年10月1日-1975年10月1日);中年组(39周岁-55周岁)(1974年10月1日-1958年10月1日),(具体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定)
5.选手参赛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场地报到、检录;比赛时须佩戴参赛编号,提前候场,并按工作人员指引参赛。
6.初赛要求:初赛时为无伴奏清唱或使用伴奏带,选手演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在选手演唱过程中,评委有权随时终止演唱,并在综合前5位选手表现的基础上把握量分。根据分数高低,每组排名前10名的选手将晋级,共20位选手进入决赛。
7.决赛要求:采用乐队现场伴奏。进入决赛的选手需提前报送决赛演唱曲目,以备乐队准备伴奏,比赛时按抽签顺序、演出唱段的角色着彩妆参赛,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比赛正式开始时,前3位选手提前在后台候场。
8.评委组成人员:本次大奖赛的评委由专家评委与大众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市内外专业人士担任;本次比赛将设大众评委40名,由乡镇(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上虞主要媒体代表等组成。
9.选手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不得擅自质问评委,应以书面形式递交大赛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决定最后结果。
10.本次大赛初赛、决赛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11.本次大赛相关事宜由大赛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12.活动结束后,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对本届比赛胜出的优秀艺术人才登记造册,建立人才档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文艺团体推荐。
下载附件: 上虞市越剧戏迷大奖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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