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文广旅非遗〔2019〕2号
关于组织发动“绍兴有戏——绍兴故事汇”征稿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广旅游局、非遗保护中心:
为培育“绍兴有戏”文化品牌,促进非遗资源转化,推动文旅融合,2019年,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与《绍兴日报》社将联合举办“绍兴有戏——绍兴故事汇”征集活动,“绍兴有戏——绍兴故事汇”征稿工作已于2019年1月16日正式启动,并在《绍兴晚报》上刊登了征稿启事,1月18日《绍兴晚报》刊发了“用民间故事丰润绍兴的文化旅游”的评论文章。为做好该项工作,请你们根据征稿启事的要求,积极向文化旅游系统内、非遗传承人和社会各界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踊跃投稿。
联系人:褚米兰,联系电话:85132957、18657598662
附件:“绍兴有戏——绍兴故事汇”征稿启事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1月24日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印发
附件:
“绍兴有戏——绍兴故事汇”征稿启事
古往今来,在绍兴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流传着的民间故事丰富多彩、层出不穷,挖掘民间文化瑰宝,展示地方人文魅力,对于丰润绍兴文化内涵、讲好绍兴故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的要求,2019年文旅融合项目之一将重点培育“绍兴有戏”文化品牌活动,通过征集绍兴故事、讲好绍兴故事、演绎绍兴故事、聆听绍兴故事、树绍兴故事牌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挖掘古越资源,激活优秀遗存,以此彰显绍兴故事的当代意义和时代价值,从而推动绍兴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绍兴日报社将联合举办“绍兴有戏——绍兴故事汇”征集活动,特向全社会征集流传于绍兴的优秀民间故事。
即日起至2019年3月19日止截稿
1.征集对象: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2.稿件字数:100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1500字。
3.稿件要求:
(1)应征故事必须为流传于绍兴市范围内的民间传说、故事,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征集与某一历史遗迹相关的名人故事、唐诗之路故事、古桥名传说、古街巷传说、地名传说、山川河湖传说等等有利于当地文化旅游推介的历史故事。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徐文长故事、王羲之传说、梁祝传说、西施传说以及新编现代故事不列入本次征集活动;
(2)故事性强,语言通顺流畅,内容完整,便于传讲,对生僻的方言土语应于文后加注释;
(3)故事可搜集、整理后再进行文学创作,但要符合基本历史事实,故事内容和情节需合情合理,作品署明口述人、整理人,并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联地址;
(4)严禁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表现同一内容的传说故事有两位以上供稿者,择优录用;
(6)主办方将择优在《绍兴日报》或《绍兴晚报》开辟的专栏上刊登,并进行评审,同时将择优汇集成书,还将精选部分作品作为树绍兴故事牌的范本。
4.凡入选汇集本的故事,由主办方支付相应的稿费,同时,主办方有权以刊印、复制、发行、展览、立故事牌、网络传播等方式予以使用,不再另付报酬。
5.应征稿件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 稿件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72547861@QQ.com
2.联系人:章莹,联系电话:13655852087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绍兴日报社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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