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非遗〔2009〕65号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三批浙江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依照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已于2009年8月下发通知,布置了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地认真推选,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和网上公示,确定张立辉等409位传承人为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因此,各地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
单(计409名)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